法律分析应收账款债权人与债务人虚构应收账款作为转让标的,与保理人订立保理合同的,应收账款债务人不得以应收账款不存在为由对抗保理人,但是保理人明知虚构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六十三条。
这个要具体看待,原则上只要不损害公司利益是可以的。
贷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转让是指银行为解决客户因应收账款增加而造成的现金流量不足,而及时向客户提供的应收账款转让的融资便利在受让期间,银行委托转让人销售商负责向购。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主要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但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存在的,可以转让2按照当。
版权声明:
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评论列表